山西地区中介纠纷的举证指南
杭州萧山律师
2025-04-13
在山西地区处理中介纠纷时,举证是关键步骤之一。首先,要明确中介纠纷通常涉及的法律关系,如合同纠纷、佣金争议或过错责任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一十四条,中介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,并对其代理行为负责。在举证时,应重点收集以下材料:一是中介合同文本;二是支付佣金的凭证,如转账记录或收据;三是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记录,如短信、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;四是任何违约或过错的证明,如未按承诺提供服务的情况;五是财产损失的证据,如因中介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。建议将所有证据分类整理,确保清晰易懂,便于法庭审查。同时,要注意保存好所有原件,以备法庭调取。此外,在特定情况下,可以申请鉴定的证据进行专业评估,以增强说服力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一十四条:中介人应当按照约定为佣金收付人提供介绍、协助或者其他中介服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五条: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无效的合同无效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六条: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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